扎扎

在不甚慈悲的世界,他遇到了一个百分百女孩儿。

她偷偷去过好几次东欧,找他。

在租车行里她一眼就相中了那辆66年产的湖蓝色福特雷鸟。她惊喜地说这就是《末路狂花》露易丝驾驶的蓝色汽车,而他觉得坐在九十年代初女性主义的象形皮座上未免显得有些古怪,他又不是她最亲爱的克莱尔。她拽牢他的手臂宛如描绘一段英雄的壮举,那又有什么关系,一部完美的电影里面的一台完美的敞篷车,而且最后我可是要嫁给你的。

他接她回家,在他妈妈留给他的房子里过夜。

第一次,她以为他会是一个狂热的枪械收藏者,毕竟他擅长把握时机,对如何在战场上借着躲避子弹把她扑倒在地精通无比。而这里没有任何东西关于战争、关于他的雇佣兵生涯、关于枪械弹药,只有一对母子曾经留下的所有生活痕迹,藏满了她的儿子不得不独自继续下去的孤独。

第二次,他们在加油站便利店找到了一碟称心如意的爵士乐磁带,他无奈地看着她为几只包装漏了气的冰棒讨价还价。等他们回到那辆雷鸟车上时,驾驶坐上多了一只受伤但依然莽撞的杂种狗。尽管他向后梗着脖子强调这里可不是美国,这一带的犬类会携带狂犬病,她依旧坚持要把它带回去,她皱着眉觉得他有些大惊小怪,明明他们明天就可以去镇上给它注射疫苗。这次她打算在东欧待足一周。

第三次,他在那个私人租车行出高价把雷鸟买了下来。他希望她可以留下,他们可以躺在车盖上看星星,可以去镇上的停车场看汽车电影。他们以前在加油站的杂志架上旁若无人地翻阅色情杂志,她扭头对路过盯着他们看的大妈大声说我们是合法夫妻。他喜欢她听着他讲小时候偷看花花公子的糗事迎风大笑到流泪的样子。她很高兴他没有把那只狗丢掉,她知道他总是怀着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宽厚心肠。他们刚刚进到玄关处,他还来不及摘下棒球帽,它就横冲直撞地直奔他的怀抱,他笨手笨脚地一手托着狗屁股一手屈着还握着钥匙的四指轻刷它的后背,他宽松的卫衣上沾上的毛发像细细密密的针脚。

他们的进展并不顺利,她被限制出境。他来美国找她,被联邦调查局追着查。录音带一卷一卷可以装满一整个档案箱:美国政府要开展生化疫苗人体实验,他们强迫他同意。

爱情驱使人的本能,如同小狗寻找主人,他自愿走进圈套。

阴雨绵绵,她眼角泛红,在公交车站像一只跳脚的麻雀。他不顾车站棚顶再也盛不住的雨水打湿肩膀,他捧着她的脸颊,似乎把她当成了锡杯里的甘泉,他用干燥的指腹阻止她的眼泪融进这愁人的雨季。这次,他要把她一饮而尽,不浪费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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